福建省公安廳1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公安部為支持福建自貿區創新發展,批準實施的5項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 原標題:公安部支持福建自貿區創新發展,批準實施5項出入境政策 外籍人才來閩創新創業更便利 省公安廳1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公安部為支持福建自貿區創新發展,批準實施的5項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政策惠及群體包括外籍高層次人才、外籍華人、外籍留學生和自貿區企業等,涉及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長期居留和短期簽證等。 申請永久居留門檻降低 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經福建自貿區管委會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授權福建省公安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才認定標準,報公安部批準后實施。 解讀:按照現行規定,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外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由國家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推薦才能申請在華永久居留。這一新政實施后,符合《享受出入境及居留便利的福建自貿試驗區境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經福建自貿區福州、廈門、平潭片區管委會推薦,就可以直接向自貿片區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在華永久居留申請。 申請永久居留條件放寬 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自貿區工作,或在自貿區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解讀:根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在華工作的外國人必須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才可以申請永久居留。這一新政實施后,具有博士學位或在福建自貿區福州、廈門、平潭片區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的外籍華人,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 簽發簽證有效期延長 對來當地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可以簽發5年以內多次入出境有效簽證;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解讀:根據現有簽證規范,來華洽談商務、科教文衛交流活動的,只能換發入境有效期不超過1年的簽證,處理私人事務的甚至只能換發入境有效期短于3個月的簽證。這一新政實施后,來福州市、廈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可換發5年以內多次入出境有效的簽證;在福州市、廈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要長期居留的外籍華人可換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鼓勵外國留學生創新創業 對具有創新創業意愿的外國留學生,可以憑我國高校畢業證書申請2年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進行畢業實習及創新創業活動。其間,被有關單位聘雇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對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備案的企業邀請前來實習的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請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入境進行實習活動;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的,也可在境內申請變更為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進行實習活動。 解讀:這是一項全新的政策。政策實施后,有助于鼓勵我國高校外國留學生在福建省范圍內進行創新創業活動。為了方便企業辦理登記備案、代辦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口岸簽證預先申請,全省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外國人證件受理窗口都增設企業提前代所邀請的外國人申請口岸簽證的服務事項。 入境口岸可申請工作簽證 自貿區有關企業選聘的外籍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辦妥工作許可證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入境;來不及辦理工作許可證明的,可憑企業出具的邀請函件申請人才簽證入境。 解讀:這一政策實施后,將大大方便自貿區企業選聘的外籍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在我省福州、廈門、泉州和平潭口岸簽證機關辦理工作簽證入境或人才簽證入境。 據介紹,這5項出入境政策實施區域范圍,既有在自貿區區域內的,也有涵蓋自貿區所在的福州、廈門、平潭行政區域的,還有可在全省范圍內實施的。政策實施將為外籍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來福建發展,激勵外籍華人來福建創新創業提供極大便利,也為我省自貿區建設和創新發展提供新動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