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一對夫妻要離婚但又擔心泄露隱私,近日,為解決當事人的難處,光澤縣法院按照法律規定,借鑒已有經驗,制作并向這對夫妻發放了《離婚證明書》。據了解,這也是南平市首份由法院制作發放的《離婚證明書》。 楊某與工某因婚后長期分居產生矛盾,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根據規定,法院在制作判決書或調解書時,必須將雙方的身份信息、感情狀況以及財產債務等寫明,這就涉及到雙方的各種隱私,因離婚后辦理子女戶籍變更等諸多手續時均須出具該份法律文書,楊某擔心這份詳實的文書將泄露其隱私,希望能夠以另一種方法解決問題。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是登記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登記離婚由民政局制作離婚證;訴訟離婚由法院制作判決書或調解書。而判決書或調解書上載明的內容會涉及到離婚雙方當事人的隱私,當事人使用判決書或調解書辦理戶籍變更、房屋過戶等離婚后事項時,往往會引起當事人的尷尬、難堪。 光澤縣法院在充分征求當事人意見,并借鑒其他法院的成功做法的基礎上,制作了這份《離婚證明書》。 《離婚證明書》大小與民政局制作的離婚證相當,正面標明“福建省光澤縣人民法院離婚證明書”,內頁僅載明離婚雙方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的案號以及文書生效情況。該證明書不涉及離婚的具體原因等,當事人辦理離婚后關于戶籍、房產等變更事宜時,直接向相關部門提供離婚證明書,即可證明其婚姻狀況,有效地避免了當事人隱私的泄露。 (章瓊華 黃曾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