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僅需一次綜合審批 平均辦理時限27個工作日 平潭:小型工程項目審批時限再縮減 東南網3月25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王鳳山 林霞) 平潭首創“小型工程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創新做法,項目在施工前僅需一次綜合審批,項目前期手續辦理時間壓縮一半以上。疫情防控期間,這一創新舉措為重點項目復工按下“快進鍵”。 日前,平潭綜合實驗區某文化園項目經辦人鄭一紅進入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服務中心官網,提交《平潭綜合實驗區小型建設工程項目申請表》、用地范圍線、施工圖等材料,16個工作日就辦理完成了所有前期審批手續,取得了施工許可證。 “線上申報、材料簡單、辦理迅速,通過網上辦理大大提高了項目的復工效率,真的很方便。”鄭一紅說,這在以往,不僅需要辦理項目選址、用地審批、工程可行性審批等,還需委托設計單位進行方案設計、編制概算,材料多、流程復雜,至少耗時3個月。 實驗區推出“小型工程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創新做法,先后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小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等改革方案,投資400萬元以下、50萬元以上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實行“先建后驗”審批方式,將小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由原先的108個工作日壓縮至50個工作日以內。 據了解,符合“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的小型工程項目涵蓋市政、交通、景區基礎設施、公共事業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建設的村居活動場所、鄉村道路、環衛設施等項目。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平潭已有53個小型項目按照這一辦法完成審批,平均辦理時限僅27個工作日。 |